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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体竞字[2007] 89号
关于印发《2008年四川省跆拳道锦标赛程》的通知
各市、州体育(文体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8年四川省跆拳道锦标赛规程》印发你们,请积极宣传,要求各参赛单位认真做好参赛准备。
一、主办单位:四川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四川省跆拳道协会,成都市跆拳道协会。 三、协办单位:深圳东方功夫体育用品行。 四、竞赛地点:成都市人民北路城北体育馆。 五、竞赛时间: 2008年3 月15日(星期六)--16 日(星期日)。 六、参赛单位:参赛队代表名称不限,可以市、州(县、区)为单位,也可以道馆、学校为单位,但代表队必须是省跆拳道协会各团体会员。运动员必须是省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 七、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按全国比赛项目设置: 1、品势比赛(包括团体和个人赛) 2、竞技比赛 3、击破比赛 4、跆拳道舞 (二)竞赛组别: 1、男、女青年组:199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男、女少年组:1994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出生。 3、男、女儿童组:199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以上各组别,每个参赛单位每组男、女各限报一队。 1、品势团体比赛: (1) 男、女青年组;混双组 (2)男、女少年组;混双组 (3)男、女儿童组;混双组 2、品势个人比赛: (1)男、女青年组;(2)男、女少年组;(3)男、女儿童组 3、竞技比赛: (1)男、女青年组 (2)男、女少年组 (3)男、女儿童组 4、击破比赛: (1)男、女青年组(2)男、女少年组 5、跆拳道舞: (1)青年混合组 (2)少年混合组 (三)比赛内容 1、品势比赛: (1)品势团体比赛: 1)参加品势团体比赛的每队限定3人,按男、女和组别分别比赛; 2)每个组别一个参赛单位只能报一支队伍参赛。 3)品势团体赛各组比赛内容与品势个人比赛内容相同。 (2)品势个人比赛和品势混双比赛: 1)品势个人比赛分男、女和组别。每单位可报2人。混双比赛分组别,男、女各配一人。每单位可报2对。 2)青年组:品势太极6--8章为规定淘汰赛内容,高丽、 金刚、为决赛比赛内容; 3)少年组:品势太极4--6章为规定淘汰赛内容,太极7--8章为决赛比赛内容; 5)儿童组:品势太极1-2章为规定淘汰赛内容,太极3-5章为决赛比赛内容。 2、竞技比赛: (1) 男子青年组:-47kg 50kg 53kg 56kg 59kg 63kg 67kg +67kg (2) 女子青年组:41kg 45kg 49kg 53kg 57kg 60kg +60kg (3) 男子少年:-38kg 38kg 42kg 46kg 50kg 54kg +54kg (4) 女子少年组:-39kg 39kg 43kg 47kg 51kg +51kg (5)男子儿童组:-22kg 22kg 25kg 28kg 32kg 35kg 38kg +38kg (6)女子儿童组:-20kg 20kg 23kg 26kg 29kg 33kg +33 kg (7)每个级别每队最多不超过2人参赛。 3、击破比赛: (1)击破比赛只设青年组和少年组,分男女; (2)比赛内容为击破木板,固定位置摆放,垂直向下击破; (4)每个组别每支参赛队限报2人参赛; (5)木板由组委会统一提供(报名时提供所需数量,费用自理。) 4、跆拳道舞: (1)分为青年、少年、两个组别,男女可混合比赛。 (2)每组人数不得多于8人(含8人),不少于3人(含3人); (3)每套动作时间为3分钟以内。 (4)必须自配音乐(规定播放模式:CD或VCD碟) (5)全套动作应由跆拳道拳、脚、徒手舞蹈等基本动作为主组成,不得使用器械。服装不限。 八、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队必须是四川省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四川省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报到时必须交验身份证、个人会员证等有关证件。并按规定进行照像、留指纹等。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按省体育局学体处要求首先经过所在市、州体育行政部门进行青少年儿童比赛网上注册,否则取得名次无效(注册办法及咨询电话:028—86922075、13208181908)。参赛运动员自备一寸免冠照一张,以备办理成绩证明。 (二)每个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医生1人。 (三)采用省跆协网上报名,一经报名,不再更换运动员和项目以及相关信息。不受理信函或传真方式报名。(网址:www.sctx.org.cn) 九、竞赛办法: 采用中国跆协制定的最新跆拳道竞技和品势竞赛规则。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品势团体比赛和跆拳道操分别奖励前8名,单位前3名颁发奖杯,运动员前3名颁发奖章、前8名颁发证书; (二)品势个人赛、竞技个人比赛、击破个人比赛奖励前8名,前3名颁发奖章,前8名颁发证书; (三)不足8名参赛,按实有人(队)数递减1人(队)录取。不足3人(队)参赛,不录取名次。 (四)由组委会根据情况评选“最佳参赛组织奖”单位和“运动员最佳技术奖”个人,在赛后上公布。 十一、其它规定: (一) 参赛运动员必须统一着省跆拳道协会协指定的东方功夫牌道服、护裆、护臂、护腿等(提前预订电话:15982825025);否则不能比赛。 (二) 所有运动员必须进行跆拳道专项保险(保险电话:13908059639)。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必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脑电图证明。上场前与对手相互监督称体重,超重者不得参加比赛。组委会不负责运动员比赛中发生的人身安全和经济责任,参赛者比赛、训练、交通食宿等安全责任由各队自行负责。 十二、报名及报到: (一) 各参赛单位最迟必须于2008年 3月 1日前将报名信息传输到省跆拳道协会网站(确认电话:13981854120 或13880826710、028—86933253)。(网址:www.sctx.org.cn)。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二) 参加比赛的各队领队必须于2008年3月13日(星期 四)晚七点准时在成都市人民北路城北体育馆出席组委会并同时提前报到交费、验证,否则不能参赛(3月14日(星期五)中午赛场开始对运动员开放进行赛前练习,15、16日比赛) (三) 各运动队食、宿、行自理(组委会可协助联系,电话:13880826710、028-68065796、68065803、13980708889)。 (四) 裁判员由省跆协统一选派,学习和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经费: 运动员报名参加一个项目比赛每人交参赛费100元,参加两项以上(含两项)比赛每人交150元。弃权不退费。 十四、相关信息请在省跆拳道协会网站查询。 十五、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省体育局。该项赛事已列入2008年四川省体育竞赛计划。未尽事宜,由省跆拳道协会网上另行通知。 |